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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在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培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执行市二届人大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狠抓司法规范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立足司法办案主业,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平安、法治香格里拉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活动,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件78人,依法批准逮捕36件5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3件171人,依法提起公诉87件110人,报送上级检察机关3件3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案件4件4人。

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和始终秉持谦抑平和理念,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22人,因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17人。在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提起公诉3人,附条件期满后决定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3人;加大预防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宣传力度,开展3次“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认真贯彻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带案下访等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2件,审查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接待来访21人次。完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等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参与调处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10余件次。

依法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着力点,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打击整治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各类专项行动,在“3.14”、虫草季、松茸季、“5.29”庭审等敏感节点和重点时段,先后抽调检察干警20余名深入一线开展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维稳安保等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扎实开展市委统一部署的两个“百日会战”、“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联系点,紧密联系检察实际开展各项活动,落实帮扶措施,尽力帮助解决联系点的实际困难。

二、围绕推进反腐倡廉,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在监察体制改革前,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工作始终保持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总体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整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法警、技术办案资源,实现两反合一,形成打击合力。受理职务犯罪线索16件,立案6件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大案1件,正科级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9.9万元。

健全预防机制,提升预防效果。按照省院及州院的要求,加大对扶贫、涉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0次,到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8次。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1次,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分析3件,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3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

三、围绕促进司法公正,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坚持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并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发出追捕意见书3份,追诉遗漏罪犯1人、遗漏犯罪事实4件次;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3份,列席审委会6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10次,提出口头纠正6次、书面纠正2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件,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4次,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79份,监督收监执行4人;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3人、漏管1人、应当警告而未警告1人、解教不当1人;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528件,建立完善财产刑执行电子档案台帐58份。

强化自身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管理及全程跟踪监督,共受案180件,受理涉案财物69件次,受理律师阅卷13件次,开展流程监控9件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对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度重视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整改落实,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在我院的推进情况,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一次专题汇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特殊监督作用,邀请参加庭审观摩、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并办理了一起拟不起诉监督评议案件。

四、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破解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年来全院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上升到严守政治责任、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吃透精神,增强定力,探索改革配套制度和路径创新上动脑筋、出真招、见实效,制定了《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等10项配套制度,检察官业绩评价及监督制约机制逐步落实,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截至目前,我院将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大部,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了一线办案部门,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全面推行,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实现规范化管理。积极配合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职能整合、人员转隶、案件清结、档案归档等工作,为如期组建好市监察委员会作出了努力。

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牢固树立“保护良好生态”就是保护“香格里拉品牌”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一年来办理了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拓宽深化检察监督工作新亮点,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五、围绕从严治检,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新时期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四无”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教育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厘清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全院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九大精神,开展入党宣誓、“国家宪法日”宣誓等活动,以及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全院党员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在线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在党为党,从而提升法律监督思想境界,提高办案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配合州院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正风肃纪,深化规范化管理。

着力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狠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个人事项报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党组、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及议事规则,努力在学习的深入性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上下功夫,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7次,其中中心组学习4次、院领导讲党课3次。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重点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的应用,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系统、分层次培养检察人才,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共计50余人次。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无论是在检察业务还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办案化解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不够多;二是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检察工作仍然较为薄弱,司法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司法办案中需进一步加强精益求精、精细办案的工匠精神;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智慧检务”建设仍需加大力度;五是在推进各项体制改革、诉讼改革过程中,向市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协调还需努力,力争取得更多的支持、帮助和理解。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州、市党代会和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香格里拉如期建成安居乐业、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保障有力的新藏区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一、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藏区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活动。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每一个司法案件全过程。

二、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形势,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完善以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工作机制,狠抓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完善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和案件质量分析评查机制;依法对生效裁定判决、调解书进行审查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规范派驻检察室工作,认真开展监管场所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敢于啃硬骨头,突出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案件。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拓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方式,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三、着力为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良好的制度机制保障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措施,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着力打造好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我市已经全面落地,在全力配合好转隶工作的同时,院党组将积极面对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整好队伍的心态和状态,重整队形,顺势而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履行好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能。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坚持“严字当头”,把党内监督和司法办案结合起来,狠抓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为推动我市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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