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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5日在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培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执行市二届人大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立足司法办案主业,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着力找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优质高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毒涉赌、故意杀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件88人,依法批准逮捕35件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6件156人,依法提起公诉116件169人(含上年结转16件27人),报送上级检察机关6件6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案件4件4人。在所受理的案件中,破坏森林资源、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发案数仍占多数,团伙性犯罪较之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日益凸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先后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树牢底线思维,牢记“依法”二字,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发挥好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统一认识解决分歧,突出打击重点,在稳、准、狠上下功夫,依法对1件3人涉及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已作出有罪判决,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深化严审细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工作机制。

着力巩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突出“保护良好生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构建“美丽、健康香格里拉”为工作重点,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全年共办理18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向市林业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拓宽深化检察监督工作新亮点,扎实开展金沙江流域(香格里拉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实行“补植复绿”恢复性司法措施,促进生态修复,努力保护好香格里拉的蓝天碧水,以“四个最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固树立和始终秉持谦抑平和理念,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件18;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8件9人。在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提起公诉4件5人(追诉1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开展“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争做阳光少年”为主题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

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一体四翼”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格局,全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等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7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接待“7.05”康德案、“8.09”寻衅滋事案等群众来访200余人次,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的信访稳控工作。并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

强化综治检察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3.14”、虫草季、“5.29”案件宣判执行等关键时段,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原则,先后抽调20余名检察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维稳安保等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市委《2018年“决战深度贫困、决战全面摘帽”工作方案》和“全市深度贫困和全面摘帽决战年”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与服务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扶贫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下派4名干警驻守扶贫点,帮助抓项目,促生产,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多方争取投入资金40余万元,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围绕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固强补弱,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坚持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并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检察建议7份,发出追捕意见书4份,追诉遗漏罪犯3人,因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诉4人;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5份,抗诉1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9次,提出纠正意见4份,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2份,监督收监执行2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特殊监督作用,邀请参加庭审观摩、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系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推进整改落实。深化检务公开,全面升级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案件信息公开、“两微一端”等形式,保障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全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监督管理新模式,25件案件发起流程监控,提供律师阅卷25件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条,对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

三、围绕提升司法公信,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运行机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确立了与工作职责、业绩相联系的检察官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激发检察官规范司法、文明执法的内生动力,让办案周期缩短,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深化推进内设机构实质化改革,合理确定整合后的机构职能职责,科学配置人员。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首次开展了二名检察官的补选考核工作,认真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用好统一聘用书记员政策,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科学合理设置三类人员考评内容,充分发挥考评激励作用,通过对工作的量化推动绩效考评标准化。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共办理51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5件。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方式,全力办理康德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敏感案件,积极适应办案方式变革。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建成了数字化智能检委会会议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以及第二视频会议室。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由原来单一的案件管理受理大厅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检答网、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评等系统上线运行,推动改革形成的制度机制数字化、流程化,充分发挥其规范司法行为与提高办案效率的双重功能。

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建立职务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和协作衔接机制,全力配合支持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1件为州院交办),在办理过程中实行提前介入流程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工作效率。

四、围绕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两准则四条例”,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努力打造新时期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按照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组织全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开展入党宣誓、“国家宪法日”宣誓等活动。全院集中学习2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并组织全院党员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在线上开展学习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碎片化、融会贯通不够等问题,教育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本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清单,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考核,以清单明责任,以监督考核促落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强化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推动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风会纪管理规定》等管理机制和制度。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7次,廉政谈话24人次;以高检院系统内延伸巡视、省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肃清“余毒”专项检查为抓手,对党的领导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严、更实、更生动、更接地气,着力克服衙门作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机关病,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抓学习兴检固本培优。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根据省院、州院以及对口支援单位安排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专项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共计40余人次。不断完善系统内干部交流使用机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州院下派三名检察人员到我院挂职锻炼。以问题为导向,主动联系对口帮扶检察部门,组织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认定标准、指控证明、舆情掌控引导等专题业务培训。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和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无论是在检察业务还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抓融入融合、抓服务保障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二是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还需加强,力争取得更多的支持、帮助和理解,努力把公益诉讼打造成香检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三是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等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足,办案质量不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仍需提升,员额动态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的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五是新形势下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急需转变,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大。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州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香格里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众经济型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推动源头治理。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增强工作预见性,加强金融、网络等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前瞻性研究和系统培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持之以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发展环境。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提高办案质效有机统一,始终毫不动摇地坚守依法办案底线,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权利救济、定分止争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上有新作为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的新形势,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落实好与监察委工作衔接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等相关规定,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狠抓办案质量。依法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推动生态修复和案后补偿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监管场所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做好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拓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方式,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三、以提升质效为重点,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作为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措施,完善三类人员管理、考核及监督机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作为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中。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坚持“严字当头”,把党内监督和司法办案结合起来,狠抓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认真落实科技强检战略,以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打造智慧检务,不断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一案三查、两个一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体四翼”:即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4个基本方面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各类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窗口和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服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同步”:指的是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以应对当前新的涉检舆情形势,切实做好涉检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确保有效引导涉检舆情。

检察“三类人员”:员额检察官,以及人岗相适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捕诉一体化: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同一案件承办人依法承担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其实质是检察机关内部职权的重新组合,它是相对于现行追诉体制中捕诉分立而言的。

“检答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利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全国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的运用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对检察人员在办案、学习和研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重点是对基层检察人员在办案工作中遇到法律、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问题解疑释惑。

“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中国共产党两准则四条例”:两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内部控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

破网打伞:要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于那些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执法司法人员,要依法坚决查处。

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监督活动:“民事行政非诉执行、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的三个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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